各二级学院:
根据渝教办函〔2018〕15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8年度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市教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周期及经费
(一)项目类别
市教委科研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三类。
重大项目重点支持高校在大数据、人工智能、智能硬件、物联网、区块链、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大健康)、节能环保、新型城镇化、现代农业等领域开展研究。
重点项目、青年项目按照自由探索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原则,主要支持基础/应用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管理及模式创新研究,其中管理及模式创新研究资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数10%。
(二)项目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其中管理及模式创新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年。
(三)项目经费
重大项目资助额度不低于50万元;重点项目中基础/应用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资助额度为20万元,管理及模式创新研究资助金额为5万元;青年项目中基础/应用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资助额度应不低于5万元/项,管理及模式创新研究应不低于2万元/项。市属高校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由市财政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承担高校按要求给予配套资助;青年项目经费由承担高校自筹经费给予资助。部属高校、军队院校承担的项目由学校自筹经费给予资助。
二、申报名额
按照“限额申报、择优支持、切合实需、分类培育”的原则,根据各高校科研水平、学科特色、专业特点和发展需求,并结合往年课题申报情况、已承担项目的按期结题率和完成质量等因素分配推荐申报名额。具体申报名额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本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限为1人,应当是申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且是项目承担高校的全职在岗人员或以柔性引进方式聘用的人才,其中以柔性引进方式聘用的人才作为负责人的申报项目数不得超过项目承担高校申报限额的20%;
2.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研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学风端正;
3.青年项目的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本科高校的应当未满40周岁,高职院校的应当未满45周岁(以申请计划当年1月1日为限);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应当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4.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的本计划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同一年度申请本项目限1项;项目参研人员参与的本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不接受申报:
1.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目标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中已获得立项的;
2.项目主要研究内容或近似内容正在申报其他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进行多头申报的;
3.项目被强行终止,且在不得申报期内的。
四、优先支持范围
在同等条件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予以优先支持:
(一)以2011协同创新中心、市级以上研发基地和重点学科为依托的项目;
(二)着力解决制约经济、科技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的项目;
(三)与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企业开展实质性合作研发,能够吸引海内外杰出科技人才或者优秀创新团队来渝从事长期工作,具有高层次、高水平、紧迫性特点的科技合作项目;
(四)已开展产学研合作,与我市有关区县、园区、企业进行精准对接的项目;
(五)与服务长江经济带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有关的项目;
(六)助推我市乡村振兴战略计划、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军民融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等“八项行动计划”和精准脱贫、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三大攻坚战”顺利实施的项目。
五、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申报程序
1.校内遴选。各申报单位组织校内申报,指导项目负责人填写《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并对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和《申报书》内容进行初审后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委。
2.推荐申报。本项目不受理个人申报。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须按照申报名额,将校内初审遴选产生的项目汇总后,一并向市教委推荐。
(二)申报材料
二级学院组织推荐项目申报人员登录“重庆市高校科技与创新资源管理平台”(网址:http://222.180.174.59:7777/srs/)进行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5月28日—6月28日。
网上提交申报书后,申报人员须从“重庆市高校科技与创新资源管理平台”打印申报书1份(A4纸双面打印),签字盖章后,由二级学院收齐后统一交学校科研处上报市教委。
六、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推荐申报工作,组织力量对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基本科研条件能否保证和预期目标能否实现等认真把关,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二)各项目申报人要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保证《申报书》内容真实,无知识产权纠纷。《申报书》要实事求是编制经费预算,注重可行性分析,制定切合实际的目标和考核指标,预期成果指标应填写能取得实质性科研进展的科技成果,确保能如期完成项目任务。
(三)请各二级学院于6月20日(星期三)18:00前将推荐申报项目《申报书》(1份,A4纸双面打印)、《2018年度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汇总表》纸质件(1份)报送学校科研处614室。联系人:罗仁贵;联系电话:58102502;邮箱:kjc_sxxy@163.com。
附件: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