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8年度校级各类到期项目结题材料的通知

发布人:资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06 10:03:49点击数量:


项目负责人

根据工作安排,拟20187旬对校级各类到期项目进行结题评审。按照与学校签订的任务书规定,请完成了研究任务、达到了结题要求(具体规定参见有关科研项目管理文件结题要求)的各类项目负责人,于2018629日(星期五)前,将结题材料报送学校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类项目结题材料报送要求

(一)校级重大培育项目、青年项目

1.材料清单

1)重大培育项目

结题验收证书一式五份(单列,可不装订皮纹纸),支撑材料一式五份(须装订)。

2)青年项目

结题验收证书一式两份(单列,可不装订皮纹纸),支撑材料一份(须装订)。

2.支撑材料细目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任务书(或项目合同);

3)研究报告(格式参见附件);

4)科研处审核盖章的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结题验收证书和项目任务书团队成员不一致的);

5)研究成果附件(论文、著作、专利、获奖证书、研究成果转化及社会反响的证明材料等)。

3.支撑材料装订要求

将支撑材料(1)、(2)、(3)、(4)、(5)按顺序包装成册,封面、封底使用皮纹纸,封面要求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类别、项目负责人、项目批准号、立项时间、填写时间、所在学院(部门)等内容,结题材料要求制作目录。

博士资助项目、人才引进项目

1.资助经费少于1万元的,提供的结题材料参照校级青年项目结题材料报送相关要求;

2.资助经费超过1万元的,提供的结题材料参照校级重点项目或重大培育项目结题材料报送相关要求。

二、注意事项

(一)《重庆三峡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证书》填写说明

1.结题验收证书中的第五项(结题的技术资料目录),应填写结题的资料目录(申报书、合同书、成果附件等),不是填写科研论文情况;

2.结题验收证书中的第八项(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查意见),要求部门填写具体评价意见,是否达到结题要求(参见相关科研项目管理文件结题要求),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3.结题验收证书中的第九项(验收专家组意见)不填写。

(二)成果要求

研究成果达到项目最低结题要求即可(具体参照相关管理办法,见附件1),科研论文仅需提供第一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为我校名称的论文。

(三)研究报告格式(参考)

为适应市级科研项目结题要求,请各负责人认真撰写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1万字:

1.研究背景及意义;2.理论基础及依据;3.核心概念界定;4.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5.研究目标及内容;6.研究对象及范围;7.研究方法(实验方案)、技术路线及运用;8.研究成果;9.研究影响与效果;10.问题与讨论;11.结论与建议。

(四)材料报送

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准备各项材料并填写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清单(excel格式),纸制材料请加盖公章,由二级学院审查、汇总后统一报送科研处项目计划科614办公室结题验收证书和结题清单汇总表电子版由学院汇总后发科研处邮箱kjc_sxxy@163.com行政人员按学科归口各二级学院,科研处不受理个人报送的材料。结题材料不齐全,装订不符合规范的,将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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