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科研成果登记的通知

发布人:资讯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05 14:26:20点击数量:


校内各部门:

 为了及时完成2018年度科研成果的登记、认定、奖励以及2016年至2018年考核周期科研绩效的发放,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认定依据:重庆三峡学院科研成果认定与分类办法(三峡学院科【2015】8号)。

二、成果时间:我校教职工在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形成的各类科研成果。

三、登记办法及注意事项

   1.所有成果均通过科研系统提交,否则无法计算科研分和核算科研奖励。

 2.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将学术论文、专著等成果原件统一收齐,11月20日至30日,科研处将完成到二级学院的成果审核;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成果请老师于11月30日之前自行将成果原件交科研处成果科;行政部门老师的成果在科研系统提交后,于30日之前持成果原件到科研处成果科完成成果审核。

   3.鉴于今年是2016至2018三年考核周期的最后一年,为确保老师们科研绩效的发放,请确定有2018年12月31日前能见刊的中文期刊(拿不到原刊)论文、2018年12月31日前不能提供收录报告的SCI来源期刊论文的作者联系我们。

 四、特别说明:

 1.提交成果的同时在系统中上传成果电子版附件。学术论文提交网上下载的含有期刊信息的PDF格式电子版,专利、软件著作权、获奖等成果上传证书图片,参展参赛艺术作品上传作品原件和获奖证书,学术著作类上传封面、字数及书号页图片。

   2.《SCI》、《EI》、《CPCI》等请科研人员提供论文检索收录报告,SCI期刊分区以中科院的SCI分区为准。

  3.补登2017年科研成果的请将成果时间选为20180101。

4.校内所有成果只能由第一完成人提交,参与者均由第一完成人依次添加;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是外单位人员的该成果不录入科研管理系统。

    5.学术论文除第一作者是本校学生的需备注通讯作者外,其它的请不要备注通讯作者,否则影响科研分的计算。

  6.C类期刊(普通期刊)只针对第一作者计分,在系统提交时,不要添加排在后面的作者。

  各位老师请从三峡学院网页首页智慧校园入口输入新工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进入科研系统页面,在提交成果的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我们,电话58106730,联系人周老师、朱老师。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8.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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