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集中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资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06 15:24:25点击数量: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集中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过程管理,切实做好2020年度集中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集中结题工作上半年于6月1日-6月30日开展,下半年于11月1日-11月30日开展。

(一)2017年(含2017年)以前立项的年度项目全部参加6月份集中结题。所在高校需对2017年以前的年度项目进行清理,督促项目负责人加快研究进度,按期结题,未达到结题条件的力争参加11月份集中结题,逾期仍无法按期完成者作撤项处理。

(二)2018年以后(含2018年)立项的年度项目和2017年立项的择优资助项目6月、11月均可参加集中结题。

(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阐释协同创新团队项目拟于11月份进行评估验收,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2019年度市教委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研究阐释专项课题在研期间重要事项和重大标志性成果等应及时报送我委。所在高校要加强工作指导,并于年底前对课题研究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并提交中期检查报告。

二、结题条件

(一)2018年(含2018年)以前立项年度项目,申请结题的课题研究成果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术专著: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完成10万字以上的字稿,正式出版。暂未出版的附采用证明。

2.系列论文: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须公开发表4篇以上同申报主题相同的论文,其中至少2篇在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发表;委托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专项项目等须公开发表2篇以上同申报主题相同的论文,其中至少1篇在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发表。

3.研究报告:2.5万字以上,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需证明材料):成果获得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视和关注;成果被厅局级以上相关部门采纳或写入文件。

(二)2019年立项年度项目,申请结题的课题研究成果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术专著: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完成10万字以上的书稿并正式出版。到期暂未出版的附出版合同和文稿。

2.系列论文(到期暂未发表的须附用稿通知和文稿):

重大项目:须公开发表4篇及以上同申报主题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1篇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经济日报》(理论版)、《求是》或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

重点项目:须公开发表3篇及以上同申报主题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1篇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经济日报》(理论版)、《求是》、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或至少2篇在北京大学版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

一般项目:须公开发表2篇以上同申报主题相关的论文,其中至少1篇在《领导决策参考》《决策建议》《重庆社科智库成果要报》《重庆日报》理论版或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

3.研究报告:2.5万字以上,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需证明材料):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成果被厅局级及以上相关政府工作部门采纳或写入相关文件。

4.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或国家一级行业学会三等奖以上奖励。

研究成果在发表、出版、提交有关部门决策参考时,须标明“XX年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XX项目(项目编号)”;基地项目的作者单位需署名“重庆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XX”。未标注者不认可为项目成果。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予鉴定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

1.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负责人、以本项目为基础获得教育部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资助;

2.本项目成果获得省部级正职领导人肯定性批示;

3.本项目成果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4.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与研究主题相关论文,被《新华文摘》部分转载,或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系列期刊全文转载,或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摘编;

5.重大、重点项目: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经济日报》(理论版)、《求是》以及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与研究主题相关论文2篇以上;

6.一般项目: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经济日报》(理论版)、《求是》以及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与研究主题相关论文1篇以上。

(四)立项合同书对结项条件另有约定的,以立项合同书约定为准。

三、结题材料

满足以上结题条件者,项目负责人向所在高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申请结题,并提交结题材料如下:

(一)《重庆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审核表》。

(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四)《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XX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或《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合同书》

(五)有变更事项的需提交《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六)项目成果(出版的著作、论文或研究报告复印件)。

(七)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可到市教委人文社科项目管理系统下载格式模板。《重庆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审核表》须提交纸质件一式三份、电子文档1份。其他材料须按标号顺序装订成册提交纸质件一份,2017年(含2017年)以后立项项目在市教委人文社科项目管理系统中提交电子文档。

四、其他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着眼于完善学术治理体系,建立科学公正的科研制度,营造鼓励创新、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切实加大对社科项目的管理力度,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程序,指导课题研究人员强化科学精神、增强质量意识,积极推进科研工作进展,切实催生高质量研究成果,不断提升学术影响力

(二)所在高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负责对结题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对结题审核表内容逐一进行审核,明确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字确认。经审核满足结题条件的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通讯鉴定或会议鉴定。组织鉴定时,聘请的鉴定专家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数不少于2人,其中半数以上由校外同行专家组成。评审专家需对项目成果进行评估,分别签署评审意见,并在结题报告书相应栏目签名同时加盖所在单位(或所在院系)公章。符合免于鉴定条件的不用组织专家鉴定。

(三)因个人原因需撤项者,所在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须提供自立项以来项目负责人将该项目作为科研课题用于评聘职称、考核评优的情况,存在上述情况非特殊原因需撤项者,以学术不端行为处理。项目撤项后该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我委及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并对应减少所在高校项目申报名额。

(四)结题材料审核合格者,由我委印发结题证书。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

1.未达到结题条件者。

2.结题材料不规范,材料不全者。

3.把关不严,未按照要求组织鉴定者。

4.个人报送结题材料者。

(五)请各高校切实按照通知要求,对2017年(含2017年)以前项目结题情况进行清理,并认真填写《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逾期未结题项目一览表》于2020年6月30日前报送。参加集中结题的项目由各高校填写《2020年度集中结题项目一览表》和《重庆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审核表》,电子文档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发送至cqsjwxjc@126.com,纸质件按照两次集中结题时间节点一并报送,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尤春艳,63618154。

    附件1.2020年度集中结题工作答疑

2.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逾期未结题项目一览表

3.2020年度集中结题项目一览表

4.重庆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审核表

5.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

2020年度集中结题工作答疑

 

1.逾期未结题项目应结题时限如何确认?

答:项目结题具体时限可查看立项合同书,无法确认的可以咨询工作人员。一般来说,2017年以前(含2017年)立项的课题均已到结题时限,经批准同意延期结题的项目以延期后的结题时限为准。

2.参加集中结题项目类型有哪些?

答:参加项目清理和集中结题的项目包括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规划项目、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党建纪检专项、2017年以前立项的市教委高校辅导员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项目、重大理论研究阐释专项等。

3.结题时项目成员可以变更吗?

答:一般情况下不得变更项目成员。项目负责人已经不是本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可由项目组成员担任项目负责人。确需增加项目组成员者,增加人须在项目成果署名人员中选取,并提交变更申请书。变更人数不得超过2人。

4.2020年立项项目可以参加11月的集中结题吗?

答:不可以。根据2019年印发的市教委人文社科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研究时间为1-2年,一般于次年起办理结项(合同书另有约定的除外),对应结项工作具体要求将于2021年集中结项时予以通知。

5.2017年(含2017年)以前立项课题还可以延期吗?

答:不可以。学校需按照立项合同规定的期限要求,对2017年(含2017年)以前立项课题研究情况进行清理,对逾期未结项项目进行督促指导,并提出整改建议。确需撤项的,由项目申报人填写《市教委人文社科项目变更申请表》,按相关程序办理。

6.项目撤项后经费如何处理?

答: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负主体责任,应当按照我市相关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政策,制定本单位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终止实施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组织财务审计并按规定退回全部剩余资金,如有违规使用的资金应当一并退回。

7.《重庆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审核表》如何填写?

答:审核表中项目负责人(签字)一栏以上内容由项目负责人对照本人结题报告相关内容据实填报(请勿手写),填报信息须完整准确,除备注栏为选填外,其他内容均为必填信息。成果完成人姓名与署名顺序等原则上与立项合同书保持一致,确有变更者应在变更情况中予以说明,无变更信息的也要填“无”。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须安排专人对照审核表列出的重点内容进行审核,逐一勾选相应选项,并签名确认。结题审核表排版不超过一页,纸质件一式三份,审核盖章后由市教委、所在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各留存一份。

8.今年的结题材料与往年相比有哪些变化?

答:主要变化有三点:一是今年的结题材料增加了结题审核表,二是对结题报告书中与审核对应的内容进行了调整,三是除审核表外其他结题材料纸质件只需打印提交1份(原来是一式3份)。调整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便于集中审核,同时减少纸质存档。请办理结题人员认准结题报告书封面最下方2020年4月字样,确保下载使用2020年新修改的结题报告书模板。

9.符合免于鉴定条件的项目如何结题?

答:经学校审核符合免于鉴定条件的项目不用组织专家鉴定,其他结题要求不变。项目负责人仍需要按照结题要求准备结题材料,参加集中审核。经审核不符合免于鉴定条件的项目将退回学校,并按照相关要求组织鉴定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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