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为了及时完成2020年度科研成果的登记、认定、奖励以及科研绩效的核算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认定依据:《重庆三峡学院科研成果认定与分类办法》(三峡学院科【2019】4号)。
二、成果时间:我校教职工在2019年12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形成的各类科研成果。确定2020年12月31日前能够见刊的成果请一定在科研系统里登记录入,拿到成果原件后再来科研处审核,如果年底前拿不到成果原件的请联系科研处。
三、登记办法及注意事项:
1.时间安排:二级学院请于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初审,并将学术论文(含教改论文)、专著、专利(没有原件的提供复印件)及软件著作权(证书上无著作权人姓名的要备注姓名)等成果原件统一收齐,12月11日至20日,科研处到二级学院查看成果原件;行政部门的老师在科研系统登记后,于12月11日之前持原件到科研处成果科审核。
2. 项目登记注意事项:登记科研项目立项成果时,要按纵向、横向和校级项目分类登记,注意项目分类、项目来源单位、项目级别和参研项目成员的准确填写,一旦学校审核通过就不再接受项目成员的增减修改。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结题科研项目的在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处登记后由科研处统一处理。教改项目、教材以及教学成果获奖均在教务处登记,请不要填报在科研管理系统。
3.论文登记注意:2019年已经登记并审核过的论文等(因没有收录报告或者没有成果原件,没有奖励的)的成果不再在科研系统登记;2019年11月30日以前的成果补登记的,请在科研管理系统里将成果的时间登记为2019年12月1日;2020年三大收录的论文成果时间以收录时间为准,收录时间不在“2019年12月1日—2020年12月31日”的不在系统里登记,等收录报告出来后,再登记。SCI论文必须按中科院的分区出具收录报告。
4.校内所有成果只能由第一完成人填报提交,参与者均由第一完成人依次添加;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是外单位人员的不录入科研管理系统。
5.请老师们务必按期完成成果登记的相关工作,以免影响个人科研奖励和科研绩效的发放!
特别注意:美术作品参展及获奖证书、优秀科研成果获奖、发明专利证书、三大检索论文收录报告等成果请一定在科研管理系统提交成果原件的扫描件。
请从三峡学院网页首页智慧校园入口输入新工号进入科研系统页面,在提交成果的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我们,联系人朱老师(13896931165),周老师(13896255531)。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