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申报公告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并于2021年5月12日前将成果材料按要求上报科研处。
1.报送成果材料要求:申报评审书(见附件)一式六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参评成果原件1份。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准确填写申报数据汇总表(见附件3),科研处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市规划办。同时发送申报评审书和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版到指定邮箱(775016668@qq.com)。市规划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我校接收成果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12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2.市规划办联系人及电话:吴乐乐(63853100、13637807364);徐文彬(63853100、18623316806)。电子邮箱:cqjyghb@163.com。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桂花园路12号,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综合楼420室)。
附件: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5月31日前)
附件2: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
附件3: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附件4: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