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资讯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14 10:08:52点击数量:


校内各单位: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2018年度立项的校级重大培育项目;2019年度立项的校级青年项目和校级优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未到完成期限、已达到结题条件的校级重大培育项目,也可以申请提前结题,一并提交结题材料。

2.2019年度立项的统战调研目。

二、结题条件

达到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结题要求。

三、结题材料要求

(一)青年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详细填写校级项目结题清单(见附件,包括论文名称、期刊、时间、是否核心、检索报告;著作名称、出版社、时间;项目名称、编号、立项单位、经费等),并附清单所列成果的复印件。装订完整的纸质件一式一份。

(二)重大培育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简要填写校级项目结题清单(见附件),并附国家级项目立项文件的复印件(不需其他成果材料)。装订完整的纸质件一式五份。

(三)优秀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简要填写校级项目结题清单(见附件),并附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励证书复印件(不需其他成果材料)。装订完整的纸质件一式五份。

四、材料报送

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准备结题材料,并填写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清单(excel格式),结题清单纸质件需二级学院加盖公章。结题材料纸质件(含附件材料)由二级学院审核、汇总后于2021129日(星期417:00前统一报送科研处619室,结题清单汇总表电子版由学院汇总后发科研处邮箱:kjc_sxxy@163.com,逾期不再受理。行政人员按学科归口各二级学院,科研处不受理个人报送的材料。

五、其他事项

校级青年项目结题采取专家审核结题的方式;重大培育项目、优秀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结题将进行会议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科研处

 

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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