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庆市社科联青年专项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人:资讯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11 11:00:32点击数量:


各二级学院:

为促进我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研究人员的成长,鼓励开展学术研究,推进学术创新,推出更高水平成果,学校拟向市社科联择优推荐部分青年专项项目。

一、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作为负责人(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参加其他项目申请,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申请。

3.年龄不超过39周岁,且为学校在岗教职工。

4.未主持过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二、相关要求:

1.选题应具有基础理论研究或应用对策研究的创新意义,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无知识产权纠纷且符合学术道德规范。

2.自主选题申报,但不得用学位论文原题申报;不得用已获立项资助的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

3.预期成果形式为系列论文或研究报告。

4.研究期限不超过3年。

三、项目立项

符合申请条件的,经学校评审推荐,市社科联批准后获得立项。经费资助预计1万元,具体资助额度按学校后续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项目结项

按照《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办理结项。

1.立项之后研究期限内,其相关或相近选题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立项资助的,可免于鉴定结项。

2.不符合免于鉴定条件的,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须公开发表3篇论文,或在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发表论文1篇(须有成果标识);研究报告结题的,字数不低于2.5万字且需有区县党委政府副职及以上领导批示,或经科研处认定获得其他同等水平的成果,经评审合格后办理结项。

3.超过3年研究期限的,予以终止或撤项,并收回相关经费。

五、申请时间

2021年11月30日下午5:00前,将申请书、活页、汇总表电子版(暂时不需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以“**学院”命名,发送至kjc_sxxy@163.com          

2021年11月9日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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