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各高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1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组织申报工作。为便于我委审核提名材料,请有关高校于2022年5月21日前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提名材料电子版,并于2022年5月25日前将提名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市教委科技处517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洒、肖前华,63633551、63610585;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的重要讲话精神和 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 促进高等学校科技创新, 提升高校创新 人才培养质量, 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与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 创新高地建设, 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 奖励办法》(教技〔2019〕3 号, 以下简称《办法》)要求, 现将 2022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提名方式
1. 单位提名
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 由学校直接提名; 地方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 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提名。 请各提名单位对提名成果严格把关, 重视提名成果质量, 控制提名数量。
2. 专家或组织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可以 3 人联合提名 1 项 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 1 名青年科学奖人选;“双一流”建设 高校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管辖的有关 学会(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力学会、中国化学会、 中国地质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土木工 程学会、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中国电子学会、 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农学会、中华医学会) 可 提名 1 名青年科学奖人选。
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 除专用项目外的其 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提名专用项目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 格,专用项目只接受单位提名,不接受专家提名。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 必须符合《办法》的有关要求, 还必须满 足以下条件:
1. 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 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项目应当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 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 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 术内容,不得提名 2022 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 术进步奖。
6. 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 应的定密文件。
二、提名程序
(一)提名号发放
1. 单位提名项目的提名号和校验码由所在学校发放。各学校可通过管理员账号和密码(沿用 2020 年度发放的账号和密码) 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 8: 00—20:00,节假日 8:00—18:00),在线生成提名号和校验码。
管理员账号和密码重置,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央部门所属 高等学校请联系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 地方高等学校请联
系所属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2. 专家或组织提名前, 请责任提名专家或组织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前通过本人电子邮件或组织单位邮箱向教育部提出申请 (申请表见附件 4、5),电邮及附件标题为 “专家(组织) 提名 申请表-奖种-提名专家姓名(或组织名称)”。多名专家联合提名 还需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教育部将在收到申请后 3 个工作日 内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后发送提名号和校验码。
(二)提名书填写
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 主要依据,请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或组织按照《2022 年度高等 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 1) 要求, 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并对所有完成人(青年科学奖候 选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书育人等情况进行评价。
通用项目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或组织可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 起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管理信息系统, 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 和提名。专用项目参照提名书模板(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 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提名。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前至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进行成果登记。
(三)提名公示
通用项目按照《2022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 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要求通过书面进行公示并上传公示情况,
专用项目按保密规定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以
书面形式报送公示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三、材料报送
请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或组织按规定做好提名材料的审核、 报送工作。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通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 截止 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4 日 17:00。
专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 由提名单位统一刻录在 1 张光盘 上,随纸质材料按保密要求报送。
(二)纸质材料报送
提名单位须以公函正式报送提名材料。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提 名材料直接报送, 地方高校提名材料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 总后统一报送。提名专家或组织可直接报送提名材料。截止时间 为 2022 年 5 月 31 日。
提名材料包括:提名函 1 份,内容包括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 结果,提名项目数量和汇总表(附件 2、3);通用项目纸质提名 书 2 套(含 1 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专用项目纸 质提名书 10 套(含 1 套原件, 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 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 1 份(附件 6,选填)。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
(一)通用项目
联系人:焦伟、陈源、邹晖
联系电话: 010-66096865、66096358
邮箱: kjjl@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 37 号南楼 415 室
邮编: 100816
(二)专用项目
联系人:岳源、何立芳
联系电话: 010-66097374、66097841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 37 号南楼 411 室 邮编: 100816
附件:1. 2022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
提名工作手册(只发电子版)
2.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项 目汇总表(通用项目)
3.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项 目汇总表(专用项目)
4. 2022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 提名申请表(专家提名)
5. 2022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 提名申请表(组织提名)
6. 回避专家申请表
科研处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