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科研工作需要,将于12月上旬开展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项目(限青年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项目范围
(一)2020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本次必须结题,如未达到结题条件的项目将予以撤项申请;
(二)2021-2022年立项且已取得任务书约定工作成果的项目本次可申请结题。
二、结题条件
根据《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市教委科技项目结题条件以项目任务书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为准。
三、结题验收材料要求
(一)结题验收材料包括:①项目结题验收证书(在系统中填写,填写完成后自动生成的结题报告,打印该报告(封面标题为“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证书”,封面有个二维码),项目负责人完成签字,单位盖章);②项目研究报告;③项目申报书;④项目合同书;⑤经费决算表(一页纸表格,财务处负责人签章和财务处鲜章件);⑥研究成果附件(包括论文、著作、专题报告、专利证书、获奖证明、样品样机等);⑦项目组认为有助于表明项目成绩的其他内容。
(二)研究成果必须是在项目研究期内取得的成果,且内容与项目研究方向一致;发表的论文需正式见刊,应将项目承担高校(重庆三峡学院)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原则上项目负责人需为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且需标注项目立项编号,在证明材料中高亮标注。
(三)材料装订要求:纸质版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项内容之间请用彩色纸做间隔,并增加目录,便于专家复评和科研处审核时查找。
(三)注意事项:
1.满足结题条件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邀请不少于3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进行通讯鉴定(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评审专家需对项目成果进行评估鉴定,签署评审意见,并在结题报告书相应栏目签名,同时加盖所在单位(或所在二级学院)公章。
2.上传系统的电子版按照项目结题验收证书、项目研究报告、项目申报书、项目合同书、经费决算表、研究成果附件等类别命名后分别上传结题材料,便于科研处审核及上级部门复核。
三、时间安排
(一)2024年12月15日前,各项目负责人将纸质材料一式1份交至科技楼619,逾期不候。
(二)通过科研处审核,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负责人登录“高校科技管理服务平台”,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结题验收材料填写并提交审核。
附件: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项目结题验收材料 模板.rar
科研处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