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发展研究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发展研究奖评选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数量
本次评选表彰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不超过280项、重庆市发展研究奖不超过100项。
二、申报要求
评选范围、申报条件、申报程序、材料报送、时间及相关要求等,详见附件1《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说明》和附件2《重庆市发展研究奖申报说明》。
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发展研究奖。
三、评选程序
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发展研究奖,由市社科联、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评选,坚持科学、负责的原则,秉持客观、公正、公平和实事求是的态度,通过专家评审、提出建议名单、市政府审定和公示等环节,最终评选出高质量的优秀成果。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激励为主的原则,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和一次性奖金。
五、申报事项
1.各文科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本次奖项申报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院相关高水平成果情况积极开展申报动员和指导工作,及时与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保持沟通,在保证申报成果质量的基础上实现应报尽报。拟报奖老师请加入QQ群(群号742745070)。
2.请申报人认真阅读通知,全面详细了解奖项设置、评选范围、申报条件、申报程序、材料报送、时间及相关要求等情况。1名申报人只能牵头申报1项成果,另可参加申报1项成果。凡申报的成果及有关材料,无论获奖与否,均不退还。
六、具体工作安排
申报者在“社科成果评选系统”(市社科联网站http://www.cqskl.com/)注册(已有账号的不用再注册),经科研处审核通过后,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申报材料(申报发展研究奖的申报者直接在本通知附件下载申报书)。
申报者填写完成后(暂不提交),下载《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各二级学院可组织同行专家对本单位人员的《申报表》开展修改辅导。申报者进一步修改完善申报材料,申报系统于11月13日下午5点关闭,请务必于11月13日系统关闭前在系统中提交定稿,并确保已提交。科研处将进行网上集中审核,请申报人随时关注系统状态,查看是否有修改意见。经科研处审核通过(审核状态为“社科审核”)的申报人按申报要求印制申报材料,由学院科研秘书汇总后,于11月16日前将纸质版报送科研处614办公室。
科研处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18983538355。
社科优秀成果奖:将经过科研处审核过的《申报书》下载调整格式后用A4打印并与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其中1份为原件)一起装订成册,一式2份。公开出版的著作,发表的论文的期刊原件,不与申报书一起装订,单独提供。
发展研究奖:申报材料按序排列、装订成册,顺序依次为:《申报书》、研究报告、决策建议、学术论文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供)、学术著作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供)、立项材料、结项材料、领导批示材料、应用转化材料、媒体宣传报道或者转发转载材料、成果简介、 其他相关材料。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13日,请在此时间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5份)报科研处,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jc_sxxy@163.com,涉密内容请刻盘报送科研处。科研处将材料汇总后刻盘报送发展研究中心。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5.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