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为了及时完成2025年度科研成果的登记、认定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认定依据:《重庆三峡学院科研成果认定与分类办法(修订)》(三峡学院科〔2023〕108 号)。
二、成果时间:我校教职工在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形成的各类科研成果。
三、注意事项:
1.时间安排: 二级学院请于12月2日前完成成果初审,并将学术论文(教改论文报教务处的不要在科研系统里填报)和论文收录报告等原件统一收齐,科研处成果科12月3日开始到二级学院审核;将学术专著(原件)、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成果原件(或者复印件)交科研处成果科周老师审核。
2.项目登记:登记科研项目立项成果时,要按纵向、横向和校级项目分类登记,注意项目分类、项目来源单位、项目级别和参研项目成员的准确填写,横向项目只录入第一完成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结题的科研项目在科研系统上传结题证书或者结题文件。教改论文、教改项目、高教研究项目、教材以及教学成果获奖等在教务处登记,研究生项目在研究生处登记。
3.论文登记:
(1)2024年底见刊或收录的论文补登记的,请将成果时间登记为2025年1月1日。
(2)CSSCI来源期刊及扩展版、集刊论文需提供期刊的CSSCI收录证书,或者提供论文的收录报告。
(3)学生为第一完成人的学术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成果,录入系统时,请将排名第一的通讯作者(导师)或者排名最靠前的导师填写为第一完成人,“所有作者”或者“参与作者”里如实填写。
(4)除科研成果获奖以外的所有成果第一作者是外单位人员的不录入科研管理系统。
三大检索系统收录论文的检索报告等材料必须在科研管理系统附件上传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