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学校2017年12月下发的《重庆三峡学院高水平科研奖励办法》,现开始对2016年立项的项目、平台、团队等进行奖励统计,请各部门根据文件要求统计需要进行奖励的项目、人员和奖励金额,并填写通知附件中的《重庆三峡学院高水平科研奖励一览表》,纸质版经主管院长签字并盖章之后于2018年1月11日18:00前交科研处614室段小林老师,电子版同时发送科研处邮箱kjc_sxxy@163.com。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视为放弃现金奖励,扔按科研经费办法进行报销。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