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单位:
为做好2017年度高水平科研奖励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根据《重庆三峡学院高水平科研奖励办法》(三峡学院科〔2017〕259号)(附件1),“适用范围”中明确的高水平科研平台、项目、团队、成果奖励等,均在统计范围之内。
二、成果的起止时间
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三、统计内容
《重庆三峡学院高水平科研奖励一览表 》(附件2)中涵盖的奖励项目名称、负责人、经费、奖励金额等相关信息,务必填写准确、完整。
四、其他要求
《重庆三峡学院高水平科研奖励一览表》纸质件经分管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于2018年9月21日(星期五)18:00前交科研处614室罗仁贵老师,电子版以“二级单位名称+高水平科研奖励统计表”命名后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jc_sxxy@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视为放弃现金奖励,按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进行报销。
科研处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