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部门: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关于开展重庆市第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第九届重庆市发展研究奖评选活动的通知》(渝人社〔2023〕487号)(附件1)的精神和要求,请各二级学院做好两类奖项成果的组织申报工作,现根据申报工作有关要求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1.重庆市社科优秀成果奖和发展研究奖是重庆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省级研究类成果奖项,对学校的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同时也是研究成果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奖的重要支撑。
2.各相关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结合学院相关高水平成果情况积极开展申报动员和指导工作,在保证申报成果质量的基础上实现应报尽报。
3.各相关二级学院要组织同行专家对本部门人员填写的申报书进行初评,提出修改和完善的意见建议,切实提高申报成功率。
二、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成果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和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符合学术规范,学风严谨;无知识产权争议。
2.请申报人认真阅读通知,全面详细了解奖项设置、评选范围、申报条件、申报程序、材料报送、时间及相关要求等情况,具体详见附件1。
3.特别注意申报成果时限:
第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时限: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出版、发表、被采纳应用(或结项)的著作类、论文类或研究报告类成果。
第九届重庆市发展研究奖申报成果时限:2021年1月1日至2022 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被采纳应用或者结项,符合评奖有关规定的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战略性的科研项目、决策建议、研究报告等决策咨询研究成果。
4.1名申报人只能牵头申报1项成果,另可参加申报1项成果;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重庆市第十二次社科优秀成果奖和第九届重庆市发展研究奖。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1.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6日前:各二级学院落实本部门申报情况,对申报资格进行初审后填写《奖项申报计划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75016668@qq.com,纸质版经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科研处成果科。并请通过初审人员加入“三峡学院报奖群:群号74274570”。
2.2023年12月6日-20日:具备申报资格的申报者在“社科成果评选系统”(市社科联网站http://www.cqskl.com/)注册(已有账号的不用再注册),经科研处审核通过后,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申报材料(申报发展研究奖的申报者直接在本通知附件下载申报书)。
申报者填写完成后(暂不提交),下载《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各二级学院组织同行专家对本部门人员的《申报表》进行修改,确保申报质量。
3.2023年12月21日-12月29日:申报者进一步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并务必于12月29日前在系统中提交定稿,并确保提交成功。
科研处将于12月30日进行网上集中审核。
4.2024年1月1日-4日:经科研处审核通过(审核状态为“社科审核”)的申报人按申报要求印制申报材料,于1月5日前报送科研处。
四、须提交的材料清单
1.《奖项申报计划表》一式1份(2023年12月6日前由二级学院提交)。
2.社科优秀成果奖:具体包括国内外公开出版并公开发行的著作,国内外公开报刊上正式发表的论文,被批示、采用、推广或结项的调研类报告,证明材料等佐证材料。申报表、论文、报告、佐证材料用A4纸统一装订成册(论文原件、专著不装订),一式2份(一份原件)。
3.发展研究奖:《申报书》、成果应用证明、经济社会效益证明(须由应用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以及其他附件材料(除研究报告外)共同装订成册,一式5份;研究报告,一式5份。上述所有纸质材料均需提供相应电子版,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两类奖项纸质材料校内提交截止日期:2024年1月5日。
科研处
2023年12月1日